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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渭南南330kV变电站110kV送出 工程跨越G30连霍高速 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
索引号: | ZDDBG314507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23〕675号 |
发布机构: | 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渭南南330kV变电站110kV送出 工程跨越G30连霍高速 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23-07-30 |
国网渭南供电公司:
你公司《关于渭南南33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跨越G30连霍高速的函》(渭电函〔2023〕53号)及有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法定条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、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路政管理规定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现决定准予许可。
一、同意国网渭南供电公司渭南南33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跨越G30连霍高速公路方案。线路在G30连霍高速K992+565(上行方向)处一档跨越,档距199m,交叉角度为69°,线路与公路交叉最小垂直距离为26.5m,两侧铁塔距公路界桩(隔离网)水平距离分别为68m、76m,施工工期6天。
二、请你公司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施工前,与高速公路产权单位签订有关协议,到所辖路段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进行施工备案。施工全过程,自觉接受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和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的监管。
(二)完善施工组织方案、交通保畅方案和应急预案,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安全。
(三)若遇高速公路改扩建,应主动配合做好塔线迁移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23年7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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